杨华|妇女何以在村落里安身立命?——农民“历史感”与“当地感”的视角【第八辑】
传统的中国农村普遍实行“外婚制”,在这个基本的制度下农村妇女从为人女到为人妻和母如何在村落里获得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是一个值得深究的命题。文章以宗族性村落的“历史感”与“当地感”为视角,从农民的意义和价值层面对古老命题“三从四德”做了新的解释,认为在宗族性村落,女子并非天然具有村落的“历史感”与“当地感”,她在村落里生活不具备当然的“理由”,她要想成为村落里自主的一员,必须从他人那里获取这种“理由”,即因某人而拥有生活在村落里的权利。在女子出嫁之前,她的“历史感”与“当地感”是从父亲那里获得的,她因父亲而生发对父姓祖宗和村落的情感体验,并在自我意识里将自己视为“当地人”;既嫁之后就弃绝父姓村落的“历史感”与“当地感”,进而因为复制了丈夫的“历史感”与“当地感”,可以迅速地融入陌生村落并获得自主的角色,成为地地道道的“当地人”;一旦夫亡,女子在村落里生活的“理由”就得从子嗣身上去寻找,通过对子嗣的期待和展望获得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使在村落里安身立命成为可能。没有生育儿子的女子在村落里生活就不会有安全感和实在感。秉承某个男子的“历史感”与“当地感”赋予女子在村落里生活的意义和价值,规范她们思维和行为的方式,将她们整合进村落共同体的既有秩序当中,从而使安身立命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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